关于印发修订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
升级定级考核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档案局,区直各机关、人民团体: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升级定级考核标准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并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
原宁档发[1996]5 号文件,停止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
升级定级考该标准实施细则(修订)
本《 实施细则分适用于能单独构成全宗的、常设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中央驻宁机关及所属草位。考核共分为四个等级,即洲分以上为自治区一级;8 0分以上为自治区二级;70分以上为自治区三级;6 0分以上为自治区四级。每部分单项分数不得低于南报级别所要求的最低分数标准。
本《 实施细则》由自治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一、机构体制(总计23 分,其中单项分数一级不低于20 分,二级不低于18 分;三级不低于16 分;四级不低于14 分。
(一)、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档案法》 ,依法治档,将档案工作纳入本机关工作计划和行政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文字记载。3 分
本条要求:
(l)出示本单位档案工作年度《 目标管理责任书》 (0.5 分);没有签订《 责任书》 的,有逐级落实的措施也可得分,但要有文字记载(0.5 分)。无文字记载此项不得分;
(2)出示本单位当年工作计划(l 分)。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未提及档案工作而只在办公室计划中提到的得0.5分;
(3)汇报贯彻档案法饿具体形式有哪些,效果实例(1分)出示本单位宣传、贯彻、执行《 档案法》的文字汇报材料,无汇报材料或材料空洞无内容的此项不得分。
(二)管理体制:确立了机关领导人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人员具体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各人员充分履行了自已的职责)2 分
本条要求:
(1)出示领导分工方面的有关文字材料(l 分)
(2)出示档案工作岗位责任书(1分)。
(三)、机构人员 9分
l、设立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相适的档案机构,对本单位全部档案(包括文书、科技、会计、声像和专业档案等)实行了综合管理;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指导3 分
本条要求:
(1)建立了机关档案室(1 分);
(2) 出示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文字记录和材料(1 分)。无下属单位的,须出示本单位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规划所制定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和上级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工作时的记录,无工作安排、措施和记录的,此项不得分;
(3)文书、会计、声像和专业(含科技、基建)档案及有关资料实行综合管理,按所综合的项目得分,得满1分为止。
2、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档案管理人员。各机关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档案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2 分
本条要求:
(1)按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配备人员,兼职人员的档案工作量应占本人年工洽总量的70%(1分);
(2)出示本单位近三年干部职工花名册,查看档案人员专业工龄。档案员专业工龄满三年得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3、档案员参加自治区档案局组织或举办的专业培训,系统学习《 文书学》 、《 档案管理学》 、《 档案保护技术学》 等三门以上的专业课程,并参加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培训班,均取得结业证书。2 分
说明:本条所指“专业培训”,即国家档案局、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自治区档案局举办的各种类型档案专业培训班和国家教委开办的高、中等档案专业自学考试等专业学习。
本条要求:
(1)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本条得分;
(2)非档案专业毕业,虽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但未参加自治区或系统档案专业培训的,得1分;
(3)高、中专学历的档案人员,参加过国家、自治区或专业主管部门累计3个月以上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条得分;
(4)高、中专学历的档案人员,只参加过地、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短期培训的,得1分;
(5)高、中专学历的档案人员,未参加任何档案专业培训的,此项不得分;
(6)出示文档人员的学历证明、培训证明和职称证书。
4、订阅《中国档案》和《中国档案报》各一份。2分
本条要求:考核近三年,有一年未订者按比例得分。
(四)、职能任务9分
1、分管档案工作的机关负责人,要将档案工作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制订规划,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2分
本条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自查报告中列举几例(1 分),出示本行业、本单位档案工作规划性文件材料(1分)。
2、主管档案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履行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责,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档案业务工作地正常开展。2 分
本条要求:办公室主管主任要将档案工作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1 分),并与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挂勾(1 分)。
出示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只要岗位责任制无考核办法的,只得0.5分。
3、档案员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负责接收保管了本单位人事档案以外的,如文书、会计、专业(科技、基建)、声像等各种载体、各种门类的档案及有关资料负责统一指导、检查、监督机关各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归档二作质量,效果良好。3 分
本条要求:
(1)评审员现场抽查若干卷(0.5 分);检查各门类档案的目录等检索工具、接收情况(O.5 分);
(2)查看档案管理现状及各门类主要档案综合管理情况(1分);
(3)出示对本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计划、安排、检查记录(l分)。
4、参加了本系统档案工作协作网络,积极参加活动. 1 分
说明:如以协作组名义召开的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等。地、市、县(区)直单位积极参加本系统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也可得分。
本条要求:
(1)出示本系统档案工作计划、规划和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0.25 分);
(2)出示本单位所在协作组组长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书( 0.25 分);
(3)出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记录(0.25分)
(4)出示本系统、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名册(0.25)
5、积极主动向上级专业主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其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了业务上的密切联系,较好地解决工作上的疑难阅题。l 分
本条要求:出示近三年所报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简报、专题工作报告等),一年未报者按比例得分,一次未报者此项不得分。
二、基础建设(总计12分,其中单项分数一级不低于11分;二级不低于10 分;三级不低于8 分;四级不低于7 分。)
(一)、库房 5分
l、有专门的档案库房,办公、阅览和库房分开。3 分
本条要求:
(1)有专门库房(2 分);
(2)有单独的办公、阅览用房(1 分):
(3)无专门库厉,不得申报自治区一级。
2、专用库房门窗坚固,配有钢筋窗拦和防光、防尘设备。2 分
说明:有自动报警装置或采取了其他较先进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得分。
本条要求:
(1)做到门窗坚固,配有防盗门窗(1 分);
(2)必有防光设备(0.5 分);
(3)库房窗上加有防尘密封条(0.5 分)。
(二)装具 3分
1、有满足需要的适用的档案箱柜。2分
本条要求:
(1)有满足档案保管的箱柜(1分),达不到者按比例得分;
(2)装具的规格、式样、质量件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1 分)。
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皮卷盒。1 分
本条要求:从1990 年以后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卷皮、卷盒的,不得分。
(三)、设备 4分
l、配有温湿度计、灭火器、吸尘器、加湿器、装订机。2 分
本条要求:以项目按比例得分。
2、配有复印机。1 分
本条要求:本单位复印机能保证档案工作需要也可得分。
3、配有微机并运用于档案管理。l 分。有设备但未启用者此项不得分。
三、业务建设(总计60分,其中单项分数一级不低于54分;二级不低于48 分;三级不低于42分;四级不低于36 分。)
(一)、制定规范3 分
1、依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制订本机关分类大纲。1分
本条要求:出示本单位全系《 分类大纲分》及《 分类类目表》 ,“分类方案”、“类目”不规范或不具有可操作性者,此项不得分。
2、制定本机关文件《 归档与不归档范围》 。l 分
本条要求:出示本单位文件材料《 归档与不归档范围》 ,《 范围》不规范或不具有可操作性者,此项不得分。
3、制定本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1分
本条要求:出示本单位《 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斯限表》不规范或不具有可操作性者,此项不得分。
(二)收集 7分
1、严格按照本机关归档范围将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1分),特别注意收集“帐外”文件,并有相应的措施来保证(3 分)。4分
本条要求:主要检查以下材料:
(l)重要会议文件、记录,特别是党委、党组、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记录等;
(2)主要业务职能文件是否完整、准确,特别是内部形成的调研材料、统计材料、各类报表、会计预决算文件、科研项目审批文件及附件等;
(3)干部、人事任免、奖惩材料等;
(4)领导人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的题词、讲话等,本单位向媒体发送的被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底稿等;
(5)领导参加其他重要会议,出国考察等重大活动的有关文件材料;
(6)本单位重大活动形式的声像材料。
(以上各项按比例得分〕
2、本机关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不能出现用铅笔、圆珠笔、纯兰墨水及其它不耐久的字迹材料书写和签批的文件。2 分
本条要求:重点检查1990 年以未的案卷。每发现一处不耐久字迹,扣0.5 分,扣满2 分为止.
3 、重要档案实行多套制保存。1 分
本条要求:重要档案在本“标准”中,主要指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有长远使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未实行多套制保存的,此项不得分。
(三)、整理 19分
1、每年上半年将上年度文件立卷归档完毕,无积存零散文件。2 分
本条要求:
“无积存零散文件”系指各门类、各载体的文件材料和各种资料,均无积存。按文书档案、专业档案(含科技、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资料所占比例得分。
2、各类档案资料均已整理编目,并系统排列上架;案卷排列应按三个保管期限分别进行,分年度或混年度编制目录。2 分
本条要求:
(1)各类档案均以整理(0.5分)并排列上架(0.5分);
(2)案卷分别以不同保管期限进行排列(0.5分);
(3)按年度或混年,以不同保管期限编制了目录(0.5分);
3、文书档案整理符合《 文书立卷程序》和《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的要求,文书立卷一般按年度― 组织机构(或间题)分类,以问题为主兼顾文件其他特征组卷。6 分
本条要求: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档案案卷质量检查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0.9分);
(2)分类清楚(0.9分);
(3)区分年度(0.4 分);
(4)划分保管期限(0.9 分);
(5)分开级别(0.5 分);
(6)按机构或问题分类(0.9 分);
(7)组卷正确,保持联系(0. 2 分);
(8)卷内文件系统排列(0.2 分);
(9)卷内文件以案卷为单位编页号(0.3 分);
(10)编制卷内文件目录(0.3 分);
(11)卷内文件要按16 开标准折叠取齐(0.2 分);
(12)填写卷内《 备考表》 (0.3 分)。
4、案卷题名简明确切,能反映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结构符合三要素(即作者、问题、名称)的要求。2 分
本条要求:评审员现场抽查,检查案卷提名,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4分,扣完2分为止.
5、会计档案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收集齐全,整理符合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和卷盒2 分
本条要求:
(1)收集、整理符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分);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盒(1 分)。
6、科技档案和其他专业档案要符合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科技档案要按工程项目、科研课题、产品种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3 分
本条要求:
(1)科技档案的整理符合《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等科技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他专业档案的整理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自治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2 分);
(2) 保持成套性、完整性(1 分)。
7、建立全宗卷(包括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2 分
说明:全宗卷是为保存和管理某一全宗所形成的能够说明全宗历史情况的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
本条要求:按标准所列7 项内容逐条检查,按比例得分。
(四)检索工具5 分
1、案卷目录(包括文书档案和专门档案)。1 分
2、全引目录(案卷与卷内文件的联合目录)。1分
3、档案著录片卡。1分
4、人名索引。0.5
5、科技档案(或基建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资料分类目录。1.5 分
本条要求:按五种目录所占比例得分。
(五)编研 7 分
l、机关组织沿革。2 分
2、机关大事记。2 分
3、基础统计数字汇编 1 分
说明:即以数字的形式反映一个单位、一个方面墓本情况的参考资料。
4、本机关发文汇集。1 分
5、专题文件汇编。1 分
要求:
(1)以上所列5 种汇编类型,必须反映立档单位的全部历史及演变情况和主要职能,所编材料不规范或无参考价值的不得分;
(2)必出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的反馈证明,无证明材料的,此项只得3 . 5 分。
(六)保管和保护3 分
1、库内温度应控制在14℃ 一24℃,相对湿度在50 %--65%, 坚持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测量并逐日记录,及时调整。1分
本条要求:
(1)温湿度符合标准要求(0.5);
(2)有逐日记录(0.5 分)记录时除记当日库内温湿度外夕在温湿度不符合标准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将采取措施后温湿度变化情况和所采取的何种措施一并做详细记载,否则此项只得0 . 2 分。
2、库内定期除尘,保持厚内整洁,不堆放杂物。1分
本条要求:评审员现场检查,不整洁且堆放杂物的,此项不得分。
3、档案无霉变、尘污、妓损、虫蛀、鼠咬和丢失现象。1 分
本条要求:评审员现场抽查,发现上述一种情况,本条即不得分。
(七)鉴定 2 分
成立了档案鉴定小组,鉴定质量符合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2 分
本条要求:
(1)成立由有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人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鉴定小组(0.5 分),并向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名单(0 . 5 分)。出示鉴定小组人员名单;
(2)销毁档案要造具清册,手续齐全,并有记录可查(1 分)。出示已鉴定档案的目录。
(八)、统计3 分
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
1、对档案收进、移出进行登记。1分
本条要求:出示收进、移出登记表(各0.5)
2、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统计年报及下属单位的统计年报汇总表。2 分
本条要求:出示近三车报送档案统计年报的时同登记及统计年报汇总最其中一年未报者此项不得分。
(九)、档案利用 7 分
l、及时准确地向有关人员提供利用档案信息,并受到好评。1 分
本条要求:出示有关文字证明材料。查看借阅登记簿上利用者的评语。
2、档案查全率、查准率在95 % (一级), 90%(二级), 85 % (三级), 80%(四级)。1 分
本条要求:评审员现场以填“调卷单”的方式进行抽查,规定时间内未达到规定要求者视情况扣0.5 分一1 分。
3、建立利用档案登记制度并有利用登记。2 分
本条要求:出示“利用档案登记表”。
4、利用档案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 分
本条要求:
(1) 每年不少于10例,达不到者按比例得分;
(2)出示用户反馈的利用效果文字材料。无文字材料者此项得1.5 分。
(十)移交 4分
按规定向同级档案管移交整理合格的本机关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和编研成果。
1、能按规定时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1 分
2、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并有移交目录;l 分
3、有关资料齐全完整并有移交目录;1分
4、有规定的检索工具。1 分
要求:
(1)己到移交年限的,根据所列项目按比例得分;
(2)未到移交年限的,视其案卷质量和档案的齐全完整程度及检索工具数量,按比例得分;
(3)新、老档案人员接替时,办理了严格的交接手续。
四、规章制度 5 分
1、文书立卷归档制度;1 分
2、会计档案管理制度;0.5 分
3、科技档案或其他专业档案管理制度;0.5 分
4、档案保密制度;O.5 分
5、档案鉴定销毁制度;0.5 分
6、档案借阅制度;0.5 分
7、库房管理制度;0.5 分
8、档案室工作条例;0.5分
9、档案员岗位责任制。0.5 分
要求:出示吝种制度,能上墙的须张贴上墙,缺一种制度本项目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