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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年鉴》(档案部分)2016年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

宁夏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2016年)

 

2016年,自治区档案局(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委办公厅“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整顿思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抓实干争进位、补短板、守底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坚持谋划先行,科学编制规划纲要。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档案利用服务的新需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顶层设计,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为推进我区档案事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了遵循,并在全区档案工作会上就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开局良好。

坚持服从全局,主动拓展服务范围。一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中央领导来宁视察工作、建华书记《中国梦·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使命》党课课件、党委办公厅赴天津考察工作、“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陈展调整和“红军长征在固原”主题展等提供档案、资料、照片等查档服务。二是服务经济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领导同志牵头推进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工作6+4机制的意见》,我们主动跟进,重心下沉,对中南部(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神华煤制油项目、宁夏河东机场三期、宁夏大剧院、盐环定续建工程等22个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了分类指导,对吴忠仪表有限公司、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宁夏新科动漫产业有限公司等11个项目档案工作组织了验收。三是服务民生。分别与自治区扶贫办、民政厅、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区地名普查档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精准扶贫、地名普查、住房保障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范畴。围绕退休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工资等事项开展专项服务,为近700名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服务,政务大厅窗口受理事项群众满意度达100%。四是服务“三农”工作。在永宁县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联合档案室建设经验,以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与农牧厅联合对农村土地确权建档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形成土地确权档案约30万册,22个县(市、区)已制定了确权档案数字化方案,惠农区、永宁县、平罗县确权档案已全部接收进馆。配合自治区林业厅对全区集体林权改革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验收。五是主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政策,先后对银川市经济开发区、IBI育城中心、金凤区经济开发区、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菲克斯轴承有限公司进行精心指导和服务,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争取政府补贴、发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强基固本,狠抓档案馆舍建设。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国家发改委稽查组对我区“十二五”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提出的整改意见,我们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督查落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红寺堡区档案馆已基本建成,海原县、大武口区重新选址规划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十三五”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今年落实的首批4个中央预算内专项,原州区档案馆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盐池县档案馆已开工建设,灵武市档案馆开工在即,惠农区档案馆正在规划中。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发改委配套资金1000万元,解决“十二五”时期档案馆建设遗留问题,对“十三五”时期档案馆建设项目进行奖励,为原州区档案馆、红寺堡区档案馆各奖励200万元,为灵武市、盐池县档案馆各奖励150万元,为海原县补助300万元。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编研、开发与宣传。一是积极配合习总书记在宁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及时向自治区领导编辑报送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政参阅》22期,完成了《闽宁对口扶贫协作二十年档案资料选编》编印工作。二是在中央档案馆、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大力支持下,编辑出版《红军长征在宁夏——档案史料汇编》,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三是利用馆藏电影资料,举办了“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馆藏电影海报展”,机关和社会各界4000多人参观,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四是完成国家档案局和自治区政府拟于第三届中阿博览会期间举办“丝路宁夏档案展”的前期调研、方案论证、大纲编制等工作。五是建立“十三五”时期我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库,今年成功申报各类项目8个,争取国家资金71万元。六是加强宣传工作。以“档案与民生”为主题开展了“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通过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资讯网、宁夏档案信息网和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广网、宁夏政府网、宁夏新闻网、中国文明网、宁夏在线等主流媒体以及“口述宁夏”“宁夏档案博览微信”等自媒体及时报道档案工作动态。编辑、发行《档案博览》6期。

坚持依法治档,强化行政管理监督。一是编制了《自治区档案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办事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清理8项档案行政审批事项,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二是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维护我区档案中介市场秩序。三是对54个区直有关单位及高等院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通报优秀单位5个,合格单位39个,不合格单位10个,同时为防止不合格单位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我们一对一帮扶,切实帮助他们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坚持业务为本,规范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接收自治区计生委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及宁夏金鹰集团专业档案9869卷(件),13位自治区级名人档案1244件入馆,典藏档案资料13万余卷(册),整理资料2170册。二是按照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要求,修订完善宁东管委会等60多家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指导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4个单位档案移交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三级安全责任制,完善风险管理,更新防护设施,坚持定期巡查,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绝对安全。

坚持科技引领,加速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局(馆)OA系统建设和调试,并与“区直机关电子公文管理应用系统”有效对接,实现了文件起草、流转、归档一体化管理。二是建立电子查阅大厅检索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全文检索功能。三是继续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400多万页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和300万幅档案扫描件数据格式转换、合并、OCR识别,以及44个全宗数据挂接、72个全宗数量统计等工作。

坚持岗位练兵,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制定2016年度局(馆)业务学习方案,把“中青年干部业务学习大讲堂”与“听、说、读、写、练”工作法相结合,为年轻人成长“搭台”“铺路”,组织学习10次,一批业务骨干脱颖而出,已能够独立承担业务指导和培训教学任务。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行业、分层次制订教学计划、设置课程、遴选教师,全年面向一线档案人员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组织各级档案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专题班3期,共780余人次;局(馆)参加自治区党校网络教育培训的32名参公人员全部按时结业;先后组织13名同志参加办公厅和人社厅组织的青年骨干、文秘人员培训。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针对局(馆)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局(馆)开展“整顿思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一是坚持学习制度,通过局(馆)领导领学、辅导,把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展到全体党员,增强学习效果,目前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从一把手抓起,各级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解决干部职工“三不为”及“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五不管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防范廉政风险体系,有效地堵塞了各种漏洞,推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制定《2016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星级管理考核办法与细则》,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分别制订“四个清单”,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理清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3个党支部被评为“局(馆)先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1个党支部被评为“区直机关先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8名党员被评为“局(馆)优秀共产党员”,1名党员被评为“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五是统筹机关效能考核与平时考核,围绕落实“四个清单”,把上级要求和局(馆)的安排整合在一起,统一标准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形成日常监督、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生活,营造健康、文明、团结的良好氛围,巩固文明机关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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