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档案政务 > 最新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浏览次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

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深入推进全区档案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档案局、档案馆职能作用,增强档案工作合力,推动我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档案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确保档案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增强大局意识。在党委办公厅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分工不分家,切实发挥局、馆各自优势,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沟通、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抓好档案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档案局、档案馆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到责任明晰、任务落实。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必须严格落实、不打折扣,做到保质保量、不拖不靠。

二、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事关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重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家档案局关于协调推进档案工作的部署安排。

(三)共同研究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落实等工作。

(四)研究需要联动开展的自治区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

(五)研究需要共同推进的全区档案业务指导、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研究其他需要协同开展的重要事项。

三、参会范围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之后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为:党委办公厅分管领导、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办公厅档案执法监督处、档案业务指导处负责同志,档案馆分管相关工作的副馆长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四、组织落实

(一)联席会议由党委办公厅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和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自治区档案局局长或档案馆馆长召集和主持。

(二)联席会议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厅档案业务指导处负责组织。联席会议召开前,办公厅档案业务指导处提出会议方案,征集会议议题,报请有关领导审定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会务要求确定。

(四)会议所议重大事项经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和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由具体责任单位和处室负责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上一篇:

下一篇: